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
法规而导致
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遭受重伤、死亡或致使公共及
私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者,需承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罚责任。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亦对此有所规定,即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车辆驾驶人员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选择
逃逸,但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