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构成
伪造公司债券罪,需满足以下四大要素:
首先,客体层面必须明确,其所指向的是国家对于有价证券的严谨且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涵盖了对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秩序的严重干扰和破坏。
其次,在行为主体这一方面,法律规定其适用于所有自然人与单位。
再次,
从犯罪心理角度出发,
行为人实施此种
犯罪时必须存在故意心态,并抱有通过此种手段谋求不当经济利益的不法意图。
最后,在客观事实面上,本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个人或团体不正当目的而伪造公司债券的恶劣行径。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
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