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债务人未能履行偿还义务时,您可以选择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调解或者直接诉诸司法程序。
当然,您还可以向拥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
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来维护自身利益。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务必关注并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中的
诉讼时效规定。
若
债权人要求
债务方支付金钱或
有价证券,且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便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
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无其他未决的
债务纠纷;
其次,
支付令应当能够有效地送达到债务人手中。
若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清偿债务,或者未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那么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
出借人亦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此过程中,出借人同样需要注意
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可能不予受理,从而导致出借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