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意义上,男女朋友间的肢体冲突或言语攻击大多并未被视为
家庭暴力,然而若这些行为给另一方带来轻微及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便可能涉及到
故意伤害罪的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家庭暴力主要涵盖了
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频繁的谩骂、恐吓等手段对他人进行的身心方面的侵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