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留
证据前提下,被提供
取保候审的人士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间内有权离开所在城市,但是必须在得到公安机关的允许后方可进行出行活动。
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和被告如果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擅
自离境的话,该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已经缴纳了
保证金的取保候审人员,将根据情况收取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
而取保候审这种方式,则是相关部门为了暂时放过某些
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种非
拘留处理手段。
当要捕获的罪犯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阶段或者哺乳期哺育自己的婴儿的妇女,或者其严重程度尚在轻刑范围内的
犯罪者时,可采用此项取保候审的策略。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