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民法典之中明文规定,子女成年之后依然有权对其未成年时期被
拖欠的
抚养费进行追偿,且此种行为并不受
诉讼时效的约束。
因此,即便子女已经成年,也仍然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来追回未成年时期所应得但未获得的抚养费用。
如果父母未能切实履行
抚养义务,无论是处于未成年阶段还是已经步入成年却无法自立生活的子女都享有向父母申请支付抚养费的法定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
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
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