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
行政执法局也被称为城管机构。
然而,在实施
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时,往往需要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和配合。
根据法律
法规的严格要求,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物发出了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之后,若涉及
当事人未遵循上述决定而继续进行建设,或者未能按时完成拆除工作,那么该
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必要的
强制执行措施。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
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
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
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