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拆迁所得款项仅向户主支付。
然而,当户主收到相关
赔偿金后,其享有决定将款项合理分配予有权受益的配偶及子女的权利。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方对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
在农村地区,房屋拆除后的
征地拆迁工作通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若无特殊情况,拆迁所得款项将直接支付至户主手中,由户主自行决定如何进行分配。
如户主未能妥善处理这笔资金的分配事宜,其配偶和子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权益保护,并请求法院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实际上在面临房屋拆迁时,首先会依据房屋自身价值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即根据专业评估机构所提供的房屋估价结果来确定具体数额,随后再乘以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