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体系中,对于被判定犯有
有价证券诈骗罪且已达到既遂阶段的罪犯,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
刑罚标准如下:
若被告人犯下此类重罪且
涉案金额较大者,将面临由人
民法院判处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缴纳
罚金;
其次,若被告人所涉金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那么他们则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付出高昂的罚金代价;
而对于罪行最为严重的被告人而言,即涉案金额过于庞大或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他们将会面临由人民法院判处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缴纳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的责任。
《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
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
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