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时,以下几种情况需要作出
续签的决策:
首先是在
劳动者患有疾病或出现非
工伤意外伤害的情况下,并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
医疗期限之内;
其次,如果员工在从事可能对身体造成
职业病损害的岗位工作,并且还没有完成离职前必须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被怀疑患有职业病的情况下,正在接受诊断或医学观察的过程中;
再者,对于女性员工而言,如果她们正处于怀孕、分娩或哺乳阶段;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考虑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