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房产
拆迁后的子女
财产分配问题,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展开实施。
当面临拆迁
安置房的分配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其所享有的土地划拨以及规划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
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特征较为显著,各地政府都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加以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拆迁部门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在执行政策时出现尺度不一的现象,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不仅要关注该地区拆迁的整体情况,还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力求在
分割财产时做到公平合理。
在
遗产分配方面,我们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同一顺序的
继承人在
继承遗产时,他们所获得的份额通常应保持平等;
其次,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再次,如果继承人同时满足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条件,那么在遗产分配时就必须给予照顾,并且一旦符合这些条件,就应当立即给予照顾;
最后,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地多分一些,但并不是必须多分,这并不具有强制性。
此外,如果有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应该不分或少分。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