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出具借据却未能及时偿还款项的情况下,
当事人若决定提起
诉讼程序,需筹备齐全
起诉信函及其有关案例的关键
证据资料,以提交至具有司法
管辖权力的地方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评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必须与本次事件存在直接而紧迫的利益关系,同时应有清晰明确的被告
身份信息,并且针对具体的
申诉请求、事实陈述和理由说明等要素予以充分补充。
另外,在正式发起起诉时,应当将诉状递送至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并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