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的土地遭遇侵占时,他们有权寻求村级单位即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若调解未果,亦可提交至县市级乃至于更高层次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他们督促相关
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
违规行为,同时对
非法所得进行没收处理,并处以相应罚款。
若以上程序未达成预期效果,农民还可尝试向
土地纠纷仲裁机构提出合法的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过程中,若发现有
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
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