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因国家实行土地征收而需拆除相关房屋,则必需向被
拆迁方提供补偿。
除非被拆迁之房屋自身为未经审批、
违法建造之建筑物。
对于所述"
赔偿"事宜,实乃行政机构于征收过程中所实施的违法
行政行为侵犯了被征收者合法权益之时方有发生可能。
因此,对于所造成的损失,理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赔偿。
若针对个人住宅进行征收,更应对被征收者的居住条件予以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
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
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