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套路贷”这一违反法律
法规及道德规范的
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
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以及敲诈
勒索罪等等。
此类
犯罪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利用网络借贷作为幌子,强制要求申请人在借款之前先行支付诸如“提现费用”、“包装费用”、“工本费用”、“会员资格费用”、“验资费用”、“保险费用”、“押金”、“
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各种名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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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