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人身伤害相关
诉讼的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之期。
由于交通事故所带来的
损害赔偿问题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内的纷争,故而应当遵循民事
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此类
民事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自原告明确了解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日开始计算时间。
倘若
受害人向加害方提出索赔要求,那么时效将会自最后一次主张权益之日起重新计算。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