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
假释的法定条件如下:
1、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之罪者,必须已经完成其应
判刑期的一半以上才可提出假释申请;
2、而针对被判以无期
徒刑之人,则要求其在实际服刑期满十三年及以上后,仍能保持优良行为表现,无再犯风险方可提出相应申请;
3、在特殊情形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
民法院进行审核批准,此时假释申请将不受已服刑期的限制。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将不被允许提出假释申请:
1、
累犯;
2、因严重
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
《
刑法》第八十一条
【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