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肇事逃逸的案件,倘若肇事者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
赔偿,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原本已经构成的
犯罪可能会因此获得一定程度的减轻。
具体来说,当交警完成了对事故现场的详细勘验,并详细询问了各相关方
当事人以及
证人的情况之后,他们将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归属,并出具相应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您对该
认定书持有异议,您有权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请求或者发起
行政诉讼。
然而,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选择逃离现场,那么他将承担所有的责任。
但是,如果有确凿的
证据表明对方当事人同样存在过失行为,那么他所承担的责任将会得到适当减轻。
最后,如果当事人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甚至
销毁证据,那么他将承担所有的责任。
《
刑法》第七十八条
【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
减刑;有下列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
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
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