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劳动者未经许可擅
自离开所属单位,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劳动者签订的
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金或额外
赔偿。
在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应得的全部薪资,不得以任何名义扣留或
拖欠。
然而,应注意的是,若劳动者擅自离岗给用人单位带来直接
经济损失,依照法律规定,该劳动者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