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诉讼过程中,女方有意提起
离婚诉讼,然而男方却持反对立场;
此时能不能顺利解除婚姻关系,主要取决于能否证明夫妻之间的情感已经破裂至无法挽回。
如果法院通过调查评估,证实夫妻关系确实存在破裂迹象,并且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那么法院将会批准
离婚申请。
以下列举出几种常见的情况,这些情况都可以被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
1.一方患有法律规定
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由于身体残疾或其他原因无法进行正常的性行为,而且这种状况难以治愈。
2.在婚前双方对彼此了解不足,仓促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但是婚后并未能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基础,导致双方难以共同生活。
3.在婚前一方故意隐瞒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婚后经过治疗也未能痊愈,或者在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疾病仍然选择与其
结婚,或者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上精神疾病,长时间治疗也不见好转。
4.一方故意欺骗对方,或者在
结婚登记过程中采取
欺诈手段,获取
虚假的《
结婚证》。
5.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并未共
同居住生活,双方之间的感情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性。
6.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
离婚请求,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是双方之间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
7.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双方已经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并且双方之间的感情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性,或者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再次分居超过一年,双方均未履行夫妻义务。
8.一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存在
非法同居行为,尽管经过教育,仍然没有任何悔过之意,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或者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但是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请求,双方之间的感情没有任何改善的可能性。
9.一方存在
重婚行为,对方提出离婚请求。
10.一方好逸恶劳、沉迷赌博等不良嗜好,不履行家庭责任,多次教育也不见改正,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裂痕,难以继续共同生活。
11.一方因为触犯国家法律
法规,被依法判处长期
徒刑,或者其所实施的
违法犯罪行为严
重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
12.一方下落不明超过两年,对方提出离婚请求,经过多方寻找,仍然没有找到该人的下落。
13.遭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到对方亲属的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过教育也不见改正,另一方对此表示极度不满。
14.因为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裂痕,无法修复。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