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相关
法规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调查阶段有权雇佣
律师进行
法律咨询服务的协助。
该项权利可由犯罪嫌疑人自行行使,也可委托亲朋好友代为完成聘请事宜。
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律制度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除自我辩护外,还可以选择委托一至两名
辩护人代表他们履行
诉讼职责。
以下是可被选任为辩护人的具体人员范围:
首先,是具备律师资格的专业人士;
其次,是由社会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合适人选;
最后,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朋好友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正在接受
刑事处罚或因其他原因而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同样地,
被开除公职以及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也不能担任辩护人,但如果他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则不受此限制。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