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夫妻如若面临
婚姻破裂的境地,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
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是
协议离婚,此种方式需要夫妻双方基于彼此同意而达成一致决定,前往其中一方通常居住的
户籍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在拟定的
离婚协议之中,务必详细记载双方关于
自愿离婚的意愿表达以及对于子女
抚养、
财产分配及
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的协商结果;
其次,则是
诉讼离婚,当夫妻中的一方
提出离婚请求,而另一方对此持有反对态度或者对
财产分割与
子女抚养权存在争议时,便可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夫妻双方若自愿离婚,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也明确指出,夫妻一方若要求
离婚,可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