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方式解决冲突。
被告方与原告方应在公正、公平及双方自愿的前提条件底下,首先通过建立和解关系,通过共同协商、理解宽容,寻找彼此利益之间的平衡点,最终达到圆满解决彼此的
纠纷问题。
2.调解方式解决冲突。
在尊重双方
当事人自主意愿、平等、自愿以及
合法性的基础之上,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协助,促使双方当事人能够自主达成共识,从而有效地解决彼此间的纠纷问题。
3.
诉讼方式解决冲突。
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争议,则当事人可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裁决,以期达到最终解决纠纷的目的。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