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内容主要涵盖三种类型的费用:
首先,在搬迁的前期阶段,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例如筹备与筹划所需的各项支出;
其次,在整个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暂停运营的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修复费用及物资拆卸、包装与运输等相关费用;
最后,还涉及到解雇员工的补偿费用等。
第二类费用则是依据
拆迁政策规定产生的奖励性费用,如奖励性的搬迁费以及拆迁奖金等。
在解答具体的
赔偿问题时,我们必须先查看
拆迁协议,以便确认拆迁行为是否合规合理,同时也可明确应该要求何种程度的赔偿。
除此之外,如果因拆除非住宅用房而导致企业停产停业,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则由各个省份或直辖市自行制定。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