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
民法院主张保护其民事权益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整整三年。
然而,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应遵循该另行规定之法律条文。
2、
诉讼时效期间自
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意识到自己权利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样地,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也应遵循该另行规定之法律条文。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