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
欠条中并未明确约定相应的利息,如在
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该项主张,被告有权进行反驳。
这主要是由于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未定义或定义不够清晰的
民间借贷,通常被视作无需支付利息的行为。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人间签署的
借款合同如涉及到利息款项的支付,如当双方对此并未做明确定义或缺乏明确约定时,便可视作无需支付利息。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