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
申请离婚之时,仅有一处房产可供双方争夺,若双方皆主张该房产的所有权并表示愿意以竞价方式获取,则得以通过竞价途径来实现。
然而,若仅有一方声称拥有房产所有权,则须依赖于评估机构依据市场价格为该房产做出合理评估。
在此基础上,取胜者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在此过程中,需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规定,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就
共同财产的处置达成协议;
如协商无果,则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有利于子女
抚养、维护女性权益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依法予以充分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