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
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引发的争议,该争议方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首先搜集相关
证据以证明自身利益诉求,随后完成
起诉书的编辑和撰写工作,并将之提交至具有法定
管辖权的法院进行正式
立案审理。
其次,关于房屋
拆迁方面,被拆迁方有权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权益。
然而,实践经验表明,拆迁补偿事宜所引发的
纠纷数量较多,对于此类纠纷,
当事人亦可考虑通过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
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