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罪犯具备明确的反省之意;
3.经过评估,其再次实施
犯罪的风险极为微小;
4.宣告
缓刑不必给所居住社区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5.罪犯被判
处罚金、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等
刑罚。
另外,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孕期中的女性以及已经达到法定年龄七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若被判定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应依法予以适用缓刑。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