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
父债子还”这一强制性偿还义务。
换句话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作为子女并无义务为父亲所欠下的
债务承担实际清偿责任。
然而,倘若子女
继承了父亲生前遗留下来的遗产,那么他们将会伴随着这份
财产继承同时继承相应的
债务,此时此刻,
继承人便负有向
债权人归还该笔债务的法定义务。
因此,可以理解为,当父母离世后,其子女继承了属于父母所有的遗产时,他们必须在遗产实际价值的范畴之内,对
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进行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子女的
个人财产并不应用来抵偿债务,或者是因为接受了父亲的馈赠而导致父亲无法偿还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子女仍需代替父亲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