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但非
累犯者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若要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涉嫌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等轻型
犯罪,并可在刑期内独立或附加适用
刑罚者;
其次,如果涉嫌的罪行可能会导致处以
有期徒刑以上较重刑罚,但只要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便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再次,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便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且
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仍未结案,则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对于累犯、
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以自残方式逃避调查的
犯罪嫌疑人、严重
暴力犯罪及其他严
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除非犯罪嫌疑人具备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所述的特殊情况。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