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每平米土地面积的征用,政府将提供相应平米数的住宅作为补偿,以实现
产权置换的目的。
2.针对瓦房屋的补偿,其标准将依照拆除一平米住宅后,再补偿1.5平米住宅的方式来进行产权置换。
3.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居民需要继续居住,因此在此期间也会得到相应的补贴。
具体来说,住宅用户每月将会获得每平米20元的过渡期租金补助。
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确保被
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会下降,同时
保证他们的长期生计有所保障。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还需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对该价格进行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至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
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