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当事人应当立即向警方
报案:
1、驾驶员未持有有效
机动车驾驶证,或所驾驶的车辆型号与驾驶证上所记载的准驾车型不相符;
2、驾驶员存在饮酒过量、服用国家
管制的精神类药物或麻醉剂等可疑行为;
3、驾驶员涉嫌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且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的最高速度限制进行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