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时所涉及到的房产面积计算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只有当你的阳台出现在了
产权证书上,其面积才能被计入在内;
否则,即便你拥有这个阳台,也不能享受其相应的补偿权益。
具体来说,对于已经计算的阳台部分,其有效面积应该仅限于下层底部的投影范围。
如果该区域下方为阳台,那么可以被视为占据整体面积的一半;
反之,若是空地或者埕、公共用地等非住宅性质的空间,则通常不会被纳入计算范畴。
然而,如果阳台下方为具有高度落差的走廊,那么这部分空间可能会被视作有效面积的一半。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房屋补偿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它主要用于弥补被
拆迁房屋所有者因拆迁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
这笔费用的计算方式是基于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等级,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此外,还有一项名为周转补偿费的费用,它主要用于补偿那些因为拆迁而不得不暂时居住在临时住所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处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不便之处。
这项费用的计算依据是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并按照每月的标准进行补贴。
最后,我们要提到的是奖励性补偿费,它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
至于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来制定。
总的来说,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
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
安置房或者
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
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等
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