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子女享有向其父母
追讨先前应缴纳之
抚养费用的法定权益,这是一种永续不断、不受任何
诉讼时效限制的权利。
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当成年子女拒绝履行其
赡养父母的义务时,那些因年老体弱或经济困窘而无法自力更生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
赡养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提及的父母的请求支付权并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
《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