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案
当事人因协议因
违法无效等原因而向人
民法院提出
行政诉讼请求,则其维权时限通常为六个月。
在该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在知悉或应该知悉
行政裁决文书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以内,才能有权直接引发行政
诉讼程序;
然而,若当事人已获取了相关复议机构所做出的决定,那么其
起诉时效将调整为十五天,且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复议机关
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
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