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凡实施
强制猥亵行为者,应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刑期通常为五年以下。
但若该
犯罪行为涉及聚众进行或发生在公众场合,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的明确规定,任何对儿童实施
猥亵行为的人都将面临严厉惩治,对于故意猥亵儿童者,刑期最低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刑期将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多次或多人对儿童进行猥亵;
(2)纠集众人对儿童进行猥亵,或者在公开场合对儿童进行猥亵,情节恶劣;
(3)导致儿童身体受到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
(4)使用极其恶劣的手段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