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而在这段婚烟中仅育有一名女儿的话,则在该女童未能达到两周岁之际,其
抚养权将交由女方负责。
然而,若夫妻二人经过深思熟虑并达成共识,决定让年幼的女儿跟随男方共同生活,并且这种安排不会对女儿的身心发展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那么法院将会尊重他们的意愿,批准这一请求。
当女儿年满八周岁之后,她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就需要充分考虑到她自己的意愿和想法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