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债务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作为权利人的您所具有的保护自身权益的应对措施包括:
首先,在法律规定的
诉讼有效期限之内,您可以直接向债务方原先的居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进行
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拖欠的欠款。
其次,您也可行使第二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请求债务方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员,随后由指定的代管人从失踪人员的财产中支付相应的借款。
最后,若您的债权得到了
担保人或保
证人的支持,那么您便有权直接要求他们代替债务方履行还款责任。
《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
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
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