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拖欠六年后已无法再进行法律
起诉。
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法律维权的
有效期仅为短短的三年时间,自权利所有者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承担者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超过此期限,则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司法保护,然而,
当事人仍可自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我救助,持续以合法、和平的方式与
债务人就
债务偿还事宜进行磋商和谈判。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