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所询问的关于模拟
拆迁中签订协议是否意味着补偿已经确定这个问题的答复如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模拟拆迁时期签订的补偿协议并不属于正式的
拆迁补偿协议范畴,因此,尽管签订了模拟
拆迁协议并不代表补偿已经确定,而只是代表拆迁方案已经获得通过,以待拆迁主体作为甲方与被拆迁者乙方经过充分协商之后最终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明文指出,
房屋征收部门须依照本条例之规定,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各项事宜,共同订立补偿协议。
在补偿协议订立之后,若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补偿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则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
诉讼。
第二十六条进一步规定,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尚未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应上报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该级政府依照本条例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做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补偿决定必须公正合理,包含但不仅限于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所有补偿协议事项。
被征收人如对补偿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亦可直接提起
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