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信用卡透支之后,若产生
拖欠债务且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付
欠款的行为,将会被视为严重的违约行径。
对此,银行方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相关
当事人全额偿付原本金及由此衍生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超限费用等各类款项。
另外,倘若银行因该类事件向法院提
起诉讼,并且最终取得
胜诉判决,那么相关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再者,若相关当事人以
非法占有的意图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在
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其行为已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
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可能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的行为不仅会给相关当事人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而且也会对他们未来的
贷款申请等各项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