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网贷的金融交易中,尽管借款方并未实际接收贷款资金,但
借款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即便是网贷机构未能成功将贷款发放至借款方账户,此行为亦不会改变合同已经生效的事实。
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多见于自然人之间所签署的借款合同,此类合同通常会约定以实际收到借款款项作为
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然而,当自然人与贷款平台签订贷款合同时,则并不需要等待贷款资金实际到达借款方账户后,合同才能生效。
但是,若贷款平台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借款方提供贷款,那么借款方可据此要求该平台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
借款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