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写借贷凭据方面,
借条与欠条虽然同属于
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然而二者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区别。
其中,
借条主要是指由
借款人向
出借人提供的关于借款事宜的正式书面对话,这无疑是证明了借条双方已经正式确立并签订了一份
借款合同;
相对地,
欠条则是基于以往的经济往来进行账目结算后所产生的,实质上更接近于一种结算记录,仅仅代表了过去经济往来的结果,即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非借款
合同关系。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