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主有权依照合法程序提前
终止劳动合同。
然而,若存在诸如无过失解约等特定情况,则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通常以员工在企业服务每满一年即支付其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为标准。
在此基础上,如员工的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视为已服务满一年,并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倘若工作未满六个月,则仅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若雇主采取非法解约方式,则需向员工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