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发现有配偶隐匿了共同财富,则在一旦宣布
离婚之时,法院可能会裁决其少分或完全不分得财产。
在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规定下,如果某一位配偶蓄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或是肆意浪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甚至是通过
伪造共同债务的方式试图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进行
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法院将会对这一方做出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