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得以确立并正式生效之后,便可立即展开相应之执行工作。
然而由于
法规的限制,申请人启动
执行程序的
有效期仅有长达两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若未能按照已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承担责任,均有权向法院提交
申请执行令状。
对于已经产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及裁定,以及刑事
判决和裁定中所涉及到的财产部分,应由第
一审人
民法院或与其同等级别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文书的执行工作将由
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进行。
当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如超过六个月仍未开始执行,则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在上一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审查后,可以要求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直接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
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