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辆时,如
行为人涉嫌
酒精含量过高而导致的
危险驾驶行为,将被判定为触犯
危险驾驶罪,并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这类
犯罪行为会面临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须缴纳
罚金作为惩罚。
此外,为了确保公共交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严重违反交通
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醉酒驾驶行为等,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强制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并
吊销其
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基础之上,还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在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