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面临的
拆迁补偿标准,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足够的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费及相应的装修费等);
其次是实际经营损失(包括由于搬迁机器设备而导致的损失补偿费、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再次是预期经营损失(包括停工费用和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
最后还有
拆迁奖励费用。
在确定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环节上,我们需参考相关
房产证明所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算依据。
若存在历史原因导致无法
办理房产证或土地证的情况,可通过实际测量来进行确认。
通常情况下,房屋和建筑物的价值需要由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按照相关的评估技术标准来确定其实际价值。
此外,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对被征收人提供如下补偿:
第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第二,因征收房屋而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第三,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