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
赔偿问题,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是
医疗费的确定,这主要依据
医疗机构开具的收款凭证来进行;
其次是
误工费的核算,主要根据受害者丧失工作能力的时间长短以及其收入水平来综合考虑;
第三个方面是
交通费的计算,这个费用主要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
此外,还包括了
护理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最后,
丧葬费与
死亡赔偿金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